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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高峰论坛举行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发布时间:2018-12-06

12月2日,由中国工商出版社主办的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在当天的论坛上,市场监管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指数和推进社会共治规范市场秩序北京共识同时发布。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在致辞中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勃兴、市场的力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的增强为市场秩序的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树立新思维新理念,调动整合各方有利因素,从单一的政府监管走向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共治共享,是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市场监管的大方向。

张鸣起说,在欧美一些市场监管体制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社会共治理念已被广泛认同。在我国,社会共治在市场监管领域也逐步有所破题,社会公众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效地参与到了市场秩序的治理中来。

“最近发生的网友爆料五星酒店卫生乱象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示例。通过公众的监督,推动了企业的整改、行业的规范、监管的严明,进而推动市场环境的净化,这就是一种共赢,这就是共治的力量。”张鸣起说。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认为,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对其实施包容审慎政策,主要基于四大原因:

一是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深,是实施包容审慎政策的主观原因;二是数字经济具有快速变化特征,是实施包容审慎政策的客观原因;三是有些法律制度与数字经济不适应,是实施包容审慎政策的规则原因;四是全球竞争压力,是实施包容审慎政策的外部原因。

“实施包容审慎政策,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把促进发展作为大原则、总基调;应加强研究,并在理论上勇于进行创新;应善于倾听业界声音;应对明显不适应的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应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张穹说。

主办方中国工商出版社负责人表示,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秩序的社会共治在理念、制度、监管方式、交易方式方面,种下了种子并且开始生根发芽。近年来,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等在法制建设工作中逐步渗透融入共治的理念,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监管转型中逐步纳入体现共治的措施,相当一批理论界学术界人士不断呼吁,行业协会和消协组织积极主动作为,优秀企业敏锐运用技术进步成果打造交易信息对称透明的商业模式等,都是推动这一进程的力量。

随后举行的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案例评选活动颁奖仪式上,市场监管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政府类和企业类分别发布。获奖企业代表车好多集团CEO杨浩涌表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是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命题,参与“社会共治”更是企业担当主体责任的重要使命,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加入到市场监管的共治格局当中。

作为此次论坛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杜子芳代表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指数课题组发布了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指数。该指数由数据共建指数、信息共享指数、共治绩效指数三部分组成,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的第一年2016年为基期,基准为100,其他时间为与该试点的对比值。数据显示,系统上线的第二年2017发展迅速,综合指数为136.07,增速达到36.1%;2018年增速相对较缓,为158.32,增速达16.3%。

论坛还就推进社会共治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共识。共识要求,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加强平台治理,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交易评价、消费评价等信息;主动履行企业信息公示、售后服务、信息报送等法定义务。共享企业异常名录信息,控制交易风险等。

(经济日报 记者:韩秉志 责编: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