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 新技术给市场监管带来新挑战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发布时间:2018-12-06
12月2日,由中国工商出版社主办的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出席了论坛开幕式。
“树立新思维新理念,调动整合各方有利因素,从单一的政府监管走向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共治、善治和共进、共赢,是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市场监管的大方向,也是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力举措。”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在中国工商出版社主办的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高峰论坛如此表示。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市场监管体制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社会共治理念已被认同。在我国,社会共治在市场监管领域也逐步有所破题,通过公众的监督,推动企业的整改、行业的规范、监管的严明,进而推动市场环境的净化,这就是共治的力量。
张穹在致辞中指出,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到来,数字经济治理问题已成为摆在监管者、企业和社会面前的重要问题。“社会共治”是解决数字经济治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思路。中国数字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实施包容审慎政策。数字经济具有快速变化的特征,全球竞争压力较大,加之目前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认识还不深,有些法律制度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在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对数字经济仍应实施包容审慎政策,以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开展社会治理,消协等社会组织也是重要的力量。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做了《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 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主题发言。“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基本形成理念与共识,政策和法律层面得到基本确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级联席会议成立,消协公信力影响力得到认可。”朱剑桥秘书长表示,我国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下一步工作中,还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带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升级,代表消费者参与博弈,实现市场公平与效率。就消协组织如何充分发挥在社会共治中的作用建议,朱剑桥秘书长建议应加强立法保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对消法关于消协的规定予以细化,为消协发挥作用提供法制保障;消协组织需尽快充实专业力量、创新维权方式,助推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0。
此外,车好多集团CEO杨浩涌表示,参与“社会共治”更是企业担当主体责任的重要使命,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加入到市场监管的共治格局当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首要责任就是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其次是通过创新对行业赋能,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
阿里巴巴合伙人、首席风险官郑俊芳表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社会共治带来了巨大的机会。大数据让矛盾、纠纷以及各式各样的问题透明化、样本化,为有关政策与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提供了依据;互联网让社会治理方方面面的参会主体、手段、工具的连接与共享,变得非常的高效与快捷;而高效的人工智能技术,让社会治理更加精准。
此次论坛以主旨演讲、圆桌论坛等形式,对“多元共治主体的责任与边界”“智慧监管的方式与手段”等话题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研讨。来自市场监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学界、媒体等近300名代表参加。(文/刘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