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起
来源:发布时间:2018-09-28
“多方参与治理 实现发展共赢”
监管对象的庞杂、监管事项的繁杂、监管手段的贫乏、监管资源的紧张,使市场监管面临空前挑战。但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兴起、市场的力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的增强,也为市场秩序的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树立新思维新理念,调动整合各方有利因素,从单一的政府监管走向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共治、善治和共进、共赢,是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市场监管的大方向,也是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力举措。
事实上,在欧美一些市场监管体制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社会共治理念已被广泛认同。例如美国规定,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后,生产企业第一时间赔偿、经营企业追缴赔偿;英国建立食品安全企业参与全程追溯机制,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德国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实施行业组织自律管理。除司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外,英国、德国等国的法律还赋予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维权组织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权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在我国,社会共治在市场监管领域也逐步有所破题,社会公众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效地参与到市场秩序的治理中,最近发生的网友爆料五星酒店卫生乱象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示例。通过公众的监督,推动了企业的整改、行业的规范、监管的严明,进而推动市场环境的净化,这就是一种共赢,这就是共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