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应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落实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并实施《办法》,将充分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构建良好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方便各地学习培训《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组织编写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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